提供以下送养申请范文供参考,请自行修改具体内容 孩子于2008年8月1日出生,住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北区西社区,至今没有户口 送养理由: 原因2007年12月12日,大北区西村计生办主任刘祝君把我叫到计生办她说给我办理生育证 ,她把我和纪忠尚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薄,都拿去复印了但是一直未给 我发放生育证,2009年7月城阳计生局科长朱建亚说我是初婚未育不用持证生育,但是朱建亚要求缴3900元给孩子落户,现在大北区西村 计生办已经罚我1万五千多元,钱都是从孩子爷爷奶奶的生活费中扣得,两位老人无法生活,现在每月还扣一千月元 ,但是一直没给发票,我们现在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了,因为大北曲西村书记兼村主任纪家询,未经任何审批手续就违法拆迁 他以违法建筑为由将孩子的爷爷两次起诉到城阳法院第一次法院没有认证他的事实,纪家询以自己的权利作出处分为由撤诉了 第二次法院在审理中,纪家询就花钱买通城阳派出所,于2006年6月14日早晨8时陈正波所长带领全体民警闯进了我们家,用追打绑架等暴力手段把全家五人 抓到城阳刑警大队一中队非法拘禁十三个小时,民警贾青林把我腿打伤至今还有伤疤,照相机被他们抢走了至今未给,房子 被他们用挖掘机及卡车拉走,从此我们五人都受到了惊吓,精神也受到了刺激,无法工作,2008年11月5日青岛市公安局召开了听证会,要求城阳分局李世国局长把 非法拘禁及打伤我的事10天内处理,李世国至今未处理。 综上我是初婚三十周岁生下的孩子要求我交钱给孩子落户,孩子最起码的人权都没有了,政府无休止的罚款,派出所的非法拘禁使我们失去了工作 三年我们家未进一分钱,因为我们现在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了,所以我们没有能力缴钱给孩子落户,请求省长同意我把孩子送给有良好 条件及优越的家庭抚养,不要影响孩子的一生! 申请人: 200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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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比较简单,申请人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即可。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青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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