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这个处理方法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组织实行民主协商解决,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获得审批而先出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不予进行确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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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有:1.农业优先与统筹用地安排相结合2.坚持集约利用与保持适量耕地相结合3.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4.合理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相结合5.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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