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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三套房限购问题

2019-04-30 04: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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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4-30 回复

专业分析:

不可以,因为你已经在两处房产中有权利份额。如果需要买房的话,你需要把父母房子里你的名字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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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缴纳由2年提高到5年,且单身人员不得 1、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2、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二)二套房首付比例为普通住房50%,非普通住房70% 1、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购房严禁使用首付贷、过桥贷款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四)鼓励企业自建人才公寓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自建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向职工出租。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新的房贷政策一般是以上海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2套、第三套,同时,认定的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很大的根本性的变化。 2、现在银行一般会把那些上海有两次购房纪录的客户,不管你是否已经把相关贷款还清,再买房都称之为三套房。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并出售,另一套未还清,这种情况如若再次贷款,会被银行认定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3、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记录,全都还清且出售,虽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个人名下无房产,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认为是三套房。上海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借款人想要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另外一套房产,按照公积金新政规定视为三套房,按照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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