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针对交强险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可以先和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协商处理理赔事宜,尽量解决理赔事宜纠纷。 2、若协商不成,可到各保险公司专门的投诉中心予以投诉处理,要求保险公司尽快处理理赔事宜。 3、仍然未解决问题的,可到保监会进行投诉处理。 4、依然未解决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没有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机动车商业保险不予以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可以由机动车商业保险进行赔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章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第二十条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 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且不属于免除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