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后被单位拒绝合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催告其签订;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般只能获得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具体赔偿责任如下: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