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的内容太多了,你可以参考。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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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著作人身权则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前提而产生,也不因创作者生命终结而消失。 (二)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给其带来的财产收益权。
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 2、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 3、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 4、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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