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原待遇是不变的,你老板不发是不行的,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有了工伤认定,让劳动局协商解决,或者最后走仲裁道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针对发工伤赔偿后老板不发工伤保险如何走仲裁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引起的纠纷想仲裁,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立马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需要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仲裁结果出来之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7.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