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 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 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
针对我是协议离婚的,离婚的时候女儿抚养权归他爸爸,他的父母年龄也比较大,我想要回女儿抚养权,能要回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爸爸可以争回对女儿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等来决定由谁抚养。
应当由孩子母亲抚养。尽管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且孩子随父亲共同生活,但母亲依然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及监护人,其身份不因离婚而改变。孩子父亲去世后,应当由母亲承担起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通过诉讼解决,法院通常会判令母亲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母亲确无抚养条件,可以由孩子的其他近亲属代为抚养,但母亲应当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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