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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后公证处能否反悔

2023-04-02 09: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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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2 回复

专业分析:

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也就是说房产赠与公证后,不能单方面撤消。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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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房屋公证赠与后不能反悔。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在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撤销。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赠与房屋公证后如果赠与方反悔的,反悔是没用的,已经被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受赠人可以要求给付房屋,但出现法定撤销的情形除外。除此之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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