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边情形之一的,并且能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明的,可以向自己的单位咨询,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针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怎么提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由所在单位核实出去证明。职工持证明向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的情况如下: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退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