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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房屋二次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

2022-09-20 18: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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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0 回复

专业分析:

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银行为已获得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二次抵押担保合同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借款人必须是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的客户,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且已经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二次抵押的条件用于进行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第2、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第三、房屋必须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第四、房屋抵押登记已经办妥,并且该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第五、房屋已办理保险,并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第六、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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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房屋抵押效力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可划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一、对内效力 1、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 2、房屋抵押权所及标的物的范围一般包括抵押房屋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等。从抵押权行使之日起,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房屋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抵押权的效力不及该孳息。 二、对外效力 1、房屋抵押权对抵押人处分房屋权利的限定,其日的在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和抵押权人的担保利益。 2、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房屋抵押权的实现受到一定限制,其优先受偿权须在破产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及劳保费用、破产人所欠国家税费等支付后方能行使。 4、抵押人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的,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租赁关系,租赁权因抵押权的实行而归于终止。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房屋系不动产,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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