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3、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针对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租房申请条件有申请人需要有申请地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居住证;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保等。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2、公租房管理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1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