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团伙全部取保候审后,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及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定罪量刑,判处实行就会坐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针对团伙盗窃移送检察院后会判刑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移交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是会被判刑,是否要被判刑还需要根据警方掌握到的证据等方面来确定,移交检察院只是一个程序。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移送到检察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或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都不需要判刑。经检察院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是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的。
团伙盗窃罪判决如下: 1、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2、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于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且可以在法定量刑内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