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不一定会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的。
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在对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仍应进行侦查,并根据侦查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需要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如果经侦查,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就会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
检察院审查决定;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
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撤销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从而也就不会再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