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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处理同居期间的债务?

2023-06-22 1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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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2 回复

专业分析:

虽已办理离婚手续,但对外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该《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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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恬律师

上海荣森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的债务的处理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未婚同居期间债务债务到底该如何处理,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务债权产生的原因,一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一份额享有和承担。二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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