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估基础工作结束后,各企业、单位要提出“资产价值重估工作报告”,列出资产重估项目清册,由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审查签字后上报主管部门清产核资办公室(小组)。主管部门清产核资办公室(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和方法,对所属企业、单位的资产价值重估结果认真审查,审查不合格或有疑问的,退回原企业、单位限期更正。审查合格的,将所属企业、单位的资产价值重估结果和审查意见汇总后报由同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进行确认。经确认后报同级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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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招标采购的内容。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的首要要素是要明白采购什么,即首先要确定招标采购的对象。对于一个招标采购项目而言,招标采购对象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适用性,即招标采购的对象应符合招标项目实际的质量要求;第二,可获得性,即能够在需要的时间内,以合适的价格,及时获得采购的商品;第三,经济性,即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从供应来源中选择成本最低的,从而可以降低招标项目成本。确定招标采购资金。对于需要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来完成的项目,首先应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确定招标采购主体和组织形式。招标人可以自行进行招标采购,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也就是说,招标采购的主体可以是招标人自己,也可以是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否则,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确定招标采购项目标段/标包的划分。当所采购的项目较为复杂、规模较大、专业覆盖范围较广时,需要根据采购时间、采购合同以及市场条件等将招标采购项目划分为几个标段/标包。招标采购项目的标段/标包指的是招标人将准备招标采购的项目分成几个部分进行单独招标,即对这几个部分分别编写独立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招标。这几个部分可同时招标,也可分批招标,可以由数家承包商或供应商分别承包或供应,也可由一家承包商或供应商全部中标总承包或供应。
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范围是:对司法活动中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所涉及的价值纠纷或争议,可以通过现场勘察取证及市场调查,并在分析、研究、鉴别后作出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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