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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主体是谁?竞业限制是什么意思?

2022-06-15 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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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5 回复

专业分析: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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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于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相应补偿的约定。此处的劳动者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并且约定不能违反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竞业限制是指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相关人员不得到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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