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政策是:(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2)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置住房,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针对动迁安置房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拆迁安置房写名字规定:安置房不可以任意写名字,随意写名字可能会导致以后自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上海市最新动迁安置房买卖规定如下: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取得权属的3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3、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