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针对以哪几种情形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从重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犯人在十四岁到十八岁之间,进行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是从犯,指在犯罪活动中只起到辅助作用的犯人,也应从轻处罚;犯人防卫过当导致造成损害的,应该从轻处罚;如果是被强迫参加犯罪的犯人,根据其犯罪情节,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的情形有:未成年犯、满七十五岁的人过失犯罪、从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