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人员已经告知其操作有误,工人拒绝接受意见造成意外伤害的,则工人个人负担全部赔偿的50%以上,公司负担50%以下;如果工人故意而为而公司方监督不力的,或没有告知其存在风险必须停止的,公司方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针对厂外工人意外受伤是谁的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这是体育活动中的侵权问题,属于受侵权人自担风险问题。受侵权人自担风险的意思就是(1)受害人知悉危险存在。(2)受害人有自愿承担危险的明确表示或者可以推知的默示。(3)接受该危险不违反公共利益或者善良风俗。因此,只要他人不是故意造成该伤害的,应当由受伤者自行承担责任。
打篮球意外受伤,由伤者自己承担责任,但其他参加者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如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侵权责任。 篮球属于具有高度身体对抗性的体育运动,有一定人身危险性,双方参与打篮球属于“自甘风险”行为。 所谓“自甘风险”,是指“受害人事先了解某项行为可能伴随着风险、损失或事故,但仍然自愿为此行为,并同意自行承担可能的后果”。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明确限定“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范围为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而非一切社会活动,如因相约喝酒、相约打架等行为造成损害的,显然不能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是有边界的,即便受害人是自甘风险,“加害人”也不能一律认定不承担侵权责任。 “加害人”在参与文体活动中致其他共同参与者受损害的,其是否担责要看其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果无过错或只是一般过错,无须承担责任;但如果对损害的扩大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承担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