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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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协商一致男孩由女方抚养的,按照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请求法院判决的,一般来说: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其他原因。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男孩想跟女方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如果男方的抚养对子女最有利,那么孩子依法归男方抚养,一般其情形为: 1、男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在此之前随男方长时间共同生活; 3、男方无其他子女,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4、女方具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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