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罚金是刑罚中的附加刑中的一种,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本人实施,不得株连他人,况且本案中的犯罪人是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了理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了,所以人民法院只能以她本人的财产来追缴罚金,如果她本人无力支付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她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追缴,如果她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其罚金。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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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还需要执行。附加刑和主刑不可以彼此合并或者抵销,而是需要单独计算;如果数罪中附加刑的种类相同的,才合并执行;如果种类不同的,则分别执行。
数罪并罚中有附加刑的附加刑是需要执行的,并且附加刑有几个就要执行几个,附加刑的种类相同,合并执行,种类不相同的就分别执行。我国刑法当中的附加刑其实就是罚金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时触犯了两种罪名,两种罪名都有附加刑的,就合并缴纳罚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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