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后办理准迁证需要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所需材料: 1、户籍簿; 2、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 3、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上访记录证明; 4、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二、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准迁证的有效期: 1、户口《迁移证》上的有效期,是指该法律(户籍)文书出具后的时效,持证人必须在此期间办理完毕,过了有效期即失去了该文书的时效。 2、户口《迁移证》开出后未去迁入地办理迁入落户前,持证人属于暂时没有户口所在地,俗称袋儿户口(即户口在自己的口袋里)。只有将户口迁入落户后才存在户口所在地。 3、去落户地办理迁入落户,是持证人最后的操作,因此《迁移证》上有效期是给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看的,一旦《迁移证》是过了有效期的,它可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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