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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记者所拍摄的图片经网民在网络上传播是否构成侵权?

2020-07-09 09: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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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7-09 回复

专业分析:

一些网民下载摄影记者所拍摄的图片,经过一番篡改后,或移花接木,或改头换面,或添油加醋,结果使得整张图片事实和形象大变样。再加上网络的快速复制传播,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这种侵权行为随着网络的普及率提高,也增加了摄影记者的职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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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很多人都喜欢拍照,那么对于人像摄影作品的归属就是很重要的一点。其中我们知道每个人都享有肖像权,那么如何判定人像摄影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归属?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判定人像摄影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归属 1、自行拍摄。自行拍摄的人像作品,著作权归摄影师个人所有。 2、合作拍摄。与别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各方共同享有。 3、委托作品。受人委托拍摄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由双方先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著作权就归受委托人,也就是摄影师。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人像摄影作品的肖像权自然是归被摄影者享有。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网络图片侵权的认定: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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