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基层审计机关人员紧张,一些审计机关在审计调查取证时,安排不具有审计执法资格的聘用人员和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与;调查中也未严格遵守调查程序,不向被调查者出示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由一名执法人员单独进行调查、询问。这些作法给审计执法特别是涉及审计处理处罚时带来了极大的审计风险。虽然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审计执法取证人员数量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第三条“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来看,法律对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程序违法将直接导致审计证据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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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在法律上的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无效;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4、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
法律对取保候审的规定如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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