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被执行人与兄弟共同房产是基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即唯一房产),一般是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二、被执行人有基它可居住房产,被执行人与兄弟共同房产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从法理上是可以执行(分割处分来赔尝执行申请人)的,但是操作起来存在着困难,因为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问题,除非其兄弟愿意配合与协助,否则很难操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针对被执行人有弟弟共同房产,可以拍卖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被执行人名下新民居能查封拍卖。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