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疫情期间如何执行医药监管条例的规定?

2022-05-21 18:15:39
推荐答案

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21 回复

专业分析:

药监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滥用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职权的;(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和广告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的;(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不良从业行为监管不力、对投诉举报处理不力的;(四)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展开更多

针对疫情期间如何执行医药监管条例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疫情期间对于确需做出行政处罚拘留的,可以先做出行政处罚,办理暂缓拘留,等疫情结束后继续处罚。除非是这个案件有问题,在暂缓期间发现不应该或者不适用拘留的,公安机关做出停止拘留决定或者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不然等拘留所开始收拘时,应该会继续执行拘留。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疫情强制隔离的法律依据有很多,包括各个省份、城市、地区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其中最主要的依据就是《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期间对疑似患者及确诊患者进行强制隔离是符合我国《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的。这个规定贯穿在各个省份地区的政策中。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