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分为三类:业主私有(开发商所有)、全体业主共有和人防车位。业主私有车位是指小区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产权车位,一般位于地下车库,业主使用私有车位只需缴纳车辆停放服务费即可。倘若产权车位并未卖给业主,则属开发商所有;而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主要指已经被列入公摊面积的公共停车位。如占用业主共有道路设立、改造绿地等设立的停车位,都归业主共有;另外,济南市场上开发商出售的大量无产权车位,则属人防车位,是在人防工程的基础上划分的,所有权归国家,开发商投资后享有收益权,但不等于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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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储藏室的权属证明,如果有,是有权出售的,同样也可以办理产权证。所以判断开发商是否可以合法出售的依据是:是否有权属证明,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一般小区地下储藏室是没有权属证明的,无法进行产权登记,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
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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