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针对买卖农村房屋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农村房屋买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可买卖的条件。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要依法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注意审查买卖双方是否是合法的合同签订主体,交易房屋是否存在产权争议等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通过申请,依法可获得村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建设房屋用于居住。实践中,农村房屋产权证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农村房屋买卖过程中,要依法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注意审查买卖双方是否是合法的合同签订主体,交易房屋是否存在产权争议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