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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债务的实现

2022-09-26 14: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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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6 回复

专业分析:

所谓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是指已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务,或者虽未进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债务。这些所谓"不可避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债务人有违约的事实。 (2)债务人已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有促成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可能性。 (3)债务人投资失败或者有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到该债务的履行能力而造成违约的可能性。 (4)债务人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致使违约的可能性增加。 (5)其他能证明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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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住房贷款商转公的条件如下: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经下列流程办理: 1、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依法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提供担保和相关的申请材料; 3、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审核通过的,提供贷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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