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公安交警的责任过错认定程度,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肇事当事方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交警未认定事故责任的解决办法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服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核。法律规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