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执行异议的提出方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能够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等。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的,也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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