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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怎么认定,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区别是什么

2022-04-03 1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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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3 回复

专业分析:

强迫卖淫罪怎么认定?二、本罪与强奸罪的区别由于本罪在客观上亦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迫被害人与他人发生性行为,故与强奸罪就有了若干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1、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2、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3、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本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为了获取钱财而强迫他人卖淫;强奸罪的行为人则是为了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为使被害妇女从心理上消除贞操意识,而先对妇女实行强奸,然后逼其卖淫,是定强迫卖淫罪还是以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对此,我国学者有不同看法。但由于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4项已把“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明确规定为强迫卖淫的严重情节之一,故此种情况下,对行为人以强迫卖淫罪从重处罚即可。但是,如果被强奸的妇女并未被迫卖淫,则应对强奸行为以强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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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如下:侵犯的对象不同,强迫卖淫罪侵犯的是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公民人身权利,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由权;侵害的对象不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强奸罪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女性;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不同,强迫卖淫罪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强迫他人卖淫,以获金钱,强奸罪行为人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强迫卖淫罪可通过四个方面进行认定: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包含男性和女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工作迫使他人卖淫。所谓暴力,是指对他人使用殴打、捆绑、拘禁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与自由的方法压服被害人就范;所谓胁迫,是指用威胁、恐吓、要挟等精神强制方法逼使被害人屈服;所为其他强制手段,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对被害人具有强制意义的方法,如将被害人灌醉。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16周岁这一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目的与动机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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