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列出了各种税费的税率、收取单位及收取条件。买卖房屋买家除房屋基价外,还须交纳以下费用:一、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二、契税:为房价的4%(由税务局收取);三、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四、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做公证则可免收)。(由公证处收取);五、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由律师事务所收取);六、委托办理产权手续费:为房价的0.3%。(被委托单位收取)。七、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及房屋的特殊情况收取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针对房产税有什么新政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个税新政策是指房产交易过程中由税务机关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于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卖方个人缴纳的利得税,新房卖方是开发商不在销售环节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税,核定征税的比例暂按1%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