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针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怎么计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如下: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以生育津贴支付,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