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放贷前不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盲目将标的较大的款放出,致使大量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同时有的银行、信用社违反有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对一些到期不能偿还贷款的借款人采用“以贷还贷”的转贷方法延长还贷期限,从而导致一些确无还贷能力的借款人包袱越背越重,积重难返。另外是金融机构贷后监督不力,一些银行、信用社给借款人发放贷款后,对其贷款用途和使用情况监督不力。有的借款人将贷款挪作它用,有的将名义上用于购买房屋或从事做生意的款用于挥霍或赌博等违法活动,致使许多贷款难以收回
针对金融部门贷前审查不严会带来哪些社会危害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从而给教育工作造成损失的,教育机构可以给予解聘处分。对于体罚学生,经过了教育之后仍然不思悔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品行不良,影响比较恶劣的,相关教育机构也可以给予解聘处分。
1、引发治安、刑事案件及群体事件。一是易引发治安案件及群体性事件。 2、易引发刑事案件。 3、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由于高利贷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为了取更多的利润,放贷人员在借贷者无法支取高额利息或者本金时往往会使用语言威胁、非法拘禁甚至动用黑社会组织逼债,极易引发抢劫、伤害、杀人等恶性案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