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针对民法通则要求起诉离婚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离婚的程序有以下内容: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收到开庭通知书后,按期参加庭审; 4、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起诉离婚程序内容有: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3、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4、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5、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6、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