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未签订的有关规定是存在的,具体如下: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针对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未签的规定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如果具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是因单位的原因导致终止的,单位一般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