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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出资到位,对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是否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22-02-26 08: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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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2-26 回复

专业分析:

未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而言,违反出资义务股东的行为构成了违约。股东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可能造成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实质损害,导致公司法人人格被否认,公司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股东偿还债务。《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股东,工商行政部门可以给予罚款。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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