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买社保,相关部门可强制划拨吗? 根据2013年1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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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卡准予办理条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参保人已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每月1-24日受理。登记需提交的资料:本人城镇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就业证明;一寸红底登记大头登记照片一张;如果个人想办理社保只能参养老和医疗,本地户口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办理;不是本地户口需开相关证明长期居民。
根据国家规定,养老保险至少要交满15年,退休后才有养老金。因此,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的需要补缴。另外,养老保险交的年份越多,退休后能够领到了养老金就更多。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地;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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