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卖流程一、买卖登记卖方应携带房屋的有效产权证、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买方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二、价格评估卖方可委托交易中心评估并支付评估费,交易中心上门实地勘察评估时,卖方应给予必要配合。评估后交易中心为卖方出具《房屋评估咨询意见书》。卖方也可委托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三、买卖委托买方或卖方正式与交易中心签订《房屋买卖委托协议》,买方向交易中心支付服务定金。四、成交买卖委托后由交易中心业务人员为客户推荐房源或寻找买家,陪同买方实地看房。双方成交后,到交易中心正式签订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并分别向交易中心支付中介服务费。五、办理交易手续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交易中心代办有关交易手续,包括立契过户、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
针对公房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买卖的公证流程如下: 1、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材料; 2、公证机关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 3、出具公证文书。
1、买卖当事人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买卖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