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中对反倾销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各国各行其是,仍把反倾销做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
针对什么是反倾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倾销的外国商品征收进口税外的附加税,使其不能达成倾销的目的,这种方式称为征收反倾销税,是各国常用的反倾销措施。依据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一国认定某行为为倾销并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反倾销措施,要具备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和损害存在因果关系这三个条件。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根据规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