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中共同起诉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两个以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普通共同诉讼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并因为诉讼客体的合并,导致诉讼主体的合并。因此要成为普通共同诉讼,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两个以上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向同一法院起诉或应诉。 2.由同一法院管辖,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3.符合合并审的目的。普通共同诉讼的目的在于实现诉讼经济,节约司法资源。因此即使符合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但如果不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也不能合并审理。 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是否合并审理,由人民法院决定,但应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的,法院不能硬性合并为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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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也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3、民事诉讼是分阶段、按顺序进行的 4、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 (2)其他障碍: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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