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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未付款可否过户

2022-10-09 1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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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09 回复

专业分析:

可以过户,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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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拍卖。土地属于国家,个人禁止交易,转让。可以先上缴土地,由土地资源管理局来进行重新划拨。程序要先申请,需要有充足合适理由,并缴纳一定费用。涉及拍卖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事宜,必须由国土资源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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