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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

2022-03-20 05: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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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0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您的问题,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1、相邻关系视法律为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便利和容忍义务;地役权的内同由当事人自由约定。2、相邻关系的权利取得是无偿的;地役权合同是有偿的。3、相邻关系要求的程度较低,都是来保障不动产使用来说的;而地役权要求较高,主要是提升不动产价值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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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飞龙律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方式为:性质不同;法律效力不同;限制程度不同;有偿或无偿存续期间不同。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权通常是由当事人各方通过合同约定而设立的。2.两者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不同。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3.相邻关系通常都发生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之上,而地役权则不要求相互毗邻,甚至相隔很远的土地之间都可以通过协议来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和经营。4.相邻关系一般都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设立一般都是有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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