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我总结,你的问题有两个:第一个问题,父母出资,但以子女名义买房并办理房产证,房子算是父母的,还是子女的;第二个问题,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是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 对第一个问题,如果父母和子女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子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算是子女的房子,而不是父母的房子。还有种情况,和父母共同生活,购买房子是为了继续在一起生活,名字办在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家庭财产;对第二个问题,婚前购买房屋,婚后才办理房产证,即使婚后一起还贷,也应该算作一方婚前财产,如果离婚,另一方只能要求返还其帮助承担的房贷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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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由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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