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抵押物处置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借款人出现违约,在处理抵押住房时难以执行到位,抵押不易实现。 二是由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抵押物损失或灭失。 三是由于某些原因,以前未发现的优先索偿权行使困难。 四是由于估价的原因,处置抵押物时的估价低于设置时的估价,或者拍卖收益低于未还款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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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企业债权债务风险的产生原因如下: 1、工业企业面临的节能环保压力不断增加,成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 2、经济增速放缓,产能严重过剩,导致企业负债螺旋上升; 3、投入要素成本上升,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导致企业负债高企; 4、企业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
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投资风险; 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 三是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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