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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场所设置疫情防控措施

2022-05-16 10: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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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6 回复

专业分析: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或者确定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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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勤洗手和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 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2、增强体质、免疫力,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 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过度疲劳。每天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3、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并且关注症状。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正确佩戴防护有效的口罩,洗手后佩戴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预防、制止和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隔离点秩序;对不配合隔离点隔离观察的人员进行制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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