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能够书面申请,也能够表面申请。表面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借口和时间。rn第十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足听取两方当事人对事实和借口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到协议。rn第十四条经调解达到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rn调解协议书由两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奏效,对两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rn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到调解协议的,当事人能够依法申请仲裁。rn第十五条达到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商定时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依法申请仲裁。
针对劳动争议调解需要自行申请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只是在劳动仲裁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选择以下处理方式: (一)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还可以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三)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可以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在仲裁裁决作出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及时作出裁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