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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房东有违约责任吗?

2023-06-22 09: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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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2 回复

专业分析:

一、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东将租赁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系房东行使房屋所有权权利的表现,承租人不得干涉。由于用房屋抵押贷款只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即可,而无需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改变目前的租赁状况,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租赁使用房屋是不受影响的。 三、房东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银行有权对房屋进行变卖或折价来偿还借款债务,让抵押权得到优先实现。 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租赁合同继续对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同时,在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过程中,房屋承租人还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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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律师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房东的违约责任如下:因不能提供约定的房屋而终止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滞纳金;如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紧急情况,乙方组织维修,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抵扣租金,但应提供有效凭证,甲方违反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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